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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4-11-1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我委组织对《关于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卫职业发〔2021〕3号)进行修订,形成《江西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赣卫职业发〔2024〕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印发,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修订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2021年4月,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明确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级由甲级、乙级和丙级调整为一级,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地域范围为全国。

  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和技术评审工作,根据2023年11月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和2024年4月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我委修订了《关于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实施细则》主要对哪些内容进行了修订?

  《实施细则》主要进行了以下修订:明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级为一级,不限定为乙级;调整技术评审单位及工作职责;补充了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评估、检测项目标准变更、增加检测项目等认可和技术评审内容;结合“放管服”精神,优化了技术评审程序,适当调整了技术评审专家数量、考核盲样数量、仪器设备要求、关键岗位人员要求等;增加了资质注销、证书正副本内容;更新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依据。

  三、《实施细则》主要结构内容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三大文件。《资质认可程序》规定了申请与受理、技术评审、报批和认可、资质变更、增加业务范围、资质延续、资质注销等工作程序。《技术评审准则》给出了组织机构,人员,工作场所,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技术服务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七大评审要素的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及要求和判断依据。《考核评估大纲》制定了考核目的、考核方式、考试题型、考试要求、知识点要求、考核内容等。

  《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以及资质申请的受理、技术评审和认可规定。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hc.jiangxi.gov.cn/art/2024/9/23/art_38085_5014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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