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4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1-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卫建主字〔2024〕第32号
马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家庭病床服务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居家医疗服务。为切实解决老年人看病就医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推进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便利老年人就医等工作措施,规范居家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居家医疗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方面的优势,结合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多层次居家医疗服务。
二、推动医养资源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护理站,鼓励各地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大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等全方位健康养老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拓展养老功能,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三、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和免费健康体检,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和失能评估指导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集“医疗、护理”于一体的居家健康服务。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更加科学、实用的家庭病床服务模式,着力增加群众居家医疗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5日
领导签发:高丽君
联系人及电话:徐喆阳,0311-6616571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jyta/40332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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