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1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11-1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史明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中医馆、中医阁服务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督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中医药法》《省中医药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明显改善。
一、合力推进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是强化中医药政策支撑。2016年,《中医药法》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医药基础性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2020年,修订实行《省中医药条例》,将我省中医药工作的一些成功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促进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全面部署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各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不断完善地方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如:南京市创新出台事业发展新政策,颁布实施首个省会城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二是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目前,省本级、13个设区市及相关县(市)区已挂牌设立中医药管理局,各县(市、区)均有相关处室和人员管理基层中医药工作,有力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有序有力开展。三是落实中医药事业投入。省财政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经费实行预算单列,2023年,省财政预算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近4亿元(不含基建经费),是2012年的3倍多,年均增长约10%。各市县也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给与财政资金投入和保障。
二、持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发挥龙头作用。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县级党委、政府承担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主体责任,将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2022年起,每年将“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纳入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同年,在全国率先出台《省基层卫生条例》,以法治方式保障和推进医共体建设。截至目前,全省69个涉农县(市、区)已组建157个医共体,其中由县级中医院牵头的53个。二是强势推进基层等级中医馆建设。“十四五”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把基层等级中医馆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强化基层中医馆能力建设,着力打造“星级”中医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3年底,全省已建成三级、四级、五级中医馆分别为737个、276个、179个。计划到2025年,三、四、五级占比将分别达到50%、30%、20%。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基层中医阁建设。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4类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8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全部设置中医阁,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15分钟中医药健康圈”得到保障。四是优质中医药服务向基层下沉。积极促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制定下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审批程序》等3项业务规范文件,引导和规范全省互联网医疗及互联网医院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省共建有中医互联网医院52家,累计备案医师7000余名,2023年,全省中医互联网医院共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54万余人次。推进基层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建设,推动上级医院专家长期下沉基层服务,全省基层机构建成专家工作室1600余个、联合病房开放床位7300余张。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领办比例达95%。2023年由二三级医院下转患者较去年同期增长18%,县域医共体建设地区基层机构门急诊量占比67%左右。五是优化院内中药制剂调剂模式。保障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顺利供应,建成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信息化系统,优化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实现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设区市内调剂、省内跨设区市调剂时间显著压缩。
三、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招引
一是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订单医学生免费培养。2019年至2023年,5年合计下达培养计划9000余个。按规定落实订单毕业医学生编制和岗位,优先保障订单医学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二是搭建全省基层统一招聘平台。2018年起,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专门搭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公开招聘平台,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每年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才5000-7000名。三是出台政策缓解基层招聘难题。2022年,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街 道)基层事业单位根据近年来招聘情况,对难以形成充分竞争的招聘岗位可以适当放宽招聘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经济薄弱地区人员流失率较高的基层事业单位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或者生源)进行招聘”,进一步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难的问题。
四、积极拓展基层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空间
一是完善聘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印发《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提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同时,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县管院聘”“县管乡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二是出台定向管理政策。2021年,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明确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坚持按需设置、动态调整,不受结构比例限制。高级岗位总量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各单位具体情况研究提出,会同当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确定,拓展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中医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晋升空间。
五、稳妥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职称改革
一是推进一体化整体设计。将中医药专业同步纳入医疗卫生职称体系改革的总体框架,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强化医德医风首位评价,破除不合理的人才评价门槛,延长实践能力考核成绩有效期。二是下放职称评审权限。2018年起,将社区中医全科、社区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设区市,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相衔接。三是突出专业特点进行评价。2023年,我省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更加强调中医药人才评价特点,明确中医药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要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中药饮片处方占比等要素,突出中医药人才的个性评价。
六、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待遇提升
一是形成激励政策保障。2018年,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 “允许在我省原有倾斜政策的基础上,再增核10%的绩效工资总量,单设全科医生津贴,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基层全科医生,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2019年,出台《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2023年,实施《省基层卫生条例》,明确提出“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激励”。二是创新薪酬分配制度。2016年,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确定为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可实施协议工资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对确定有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单位,省财政和地方财政还给予专项经费补助”。三是深化内部分配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调整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资发放项目,建立激励机制,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基层服务年限较长等人员倾斜。
七、逐步加强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
一是扩展中成药和中医类诊疗项目。国家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西药1300余个,中成药1300余个,西药与中成药基本持平,另收纳中药饮片近900种。省医保部门出台《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累计将2600余种院内制剂纳入医保目录,其中,中药制剂共1600余种。出台《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中药配方颗粒加成销售。将中医针灸、推拿、穴位注射等220个中医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其中甲类项目近160个。二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定点。2022年,出台《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中医馆、中医阁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的内设医疗科室,这些基层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均已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其发生的医疗服务项目或药品费用,均可按基本医保规定进行报销。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中医药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各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积极采纳吸收您的建议意见,会同省各有关部门合力抓实抓细基层中医药各项工作。一是不断强化相关政策保障。持续完善基层中医药相关政策,推进各地同步配套相关文件,积极探索中医药传承创新,促进基层中医药从“有”向“优”发展。二是不断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加大三级中医医院对县域的辐射引领作用,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在医共体建设中龙头作用发挥,加强中医专科和优势病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三是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盘活用好区域内医疗卫生领域编制资源,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不断壮大基层中医药队伍。四是不断深化医疗保障服务改革。深入开展符合中医特色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更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纳入医保目录,持续提高医疗保障为民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4/8/16/art_59524_11326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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