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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5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1-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卫建主字〔2024〕第30号

  廉晓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改善听障人群就医条件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法制保障。认真做好全国人大立法调研工作,开展《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成立20余支无障碍监督员队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协助省人大开展听障人群权益保障联动监督;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周暨第40个国际盲人节活动,组织开展手语推广讲座等相关活动,广泛开展法规宣传教育宣传,面向全社会宣传无障碍理念,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顺利实施。

  二、改善听力障碍者就医感受。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通听障人群线上预约绿色通道,依托于医务社工、助聋志愿者、手语翻译等角色搭建助聋门诊,帮助听障人群自行完成挂号、候诊等流程,获得无障碍的就医体验。充分考虑听障人群心理特征,早期进行心理干预,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三、加强听力障碍者服务针对性培训。鼓励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人员的积极参加手语培训,重点学习听障人群就医诊疗相关手语。有条件的医院探索建立线上、线下平台,基于听障人群心理特征,保障听障人群服务稳定性,进一步提高听障患者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保障听障人群权益。

  四、鼓励医药生产企业落实药品无障碍要求。鼓励医药生产企业配合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落实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信息交流中关于药品无障碍的有关要求,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持续探索听障人群就医保障,有效保障听障人群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给予最大程度的便捷就医保障,不断增强听障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5日

  领导签发:高丽君

  联系人及电话:徐喆阳,0311-6616571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残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jyta/40332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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