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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2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11-1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王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区域智能化医疗联盟,以促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医疗保障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区域智能化医疗联盟基础支撑平台和数据底座

  国家对此已开展顶层设计,即构建国家、省、市、县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作为区域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的支撑和保障。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体系建设总体思路是,以国家级平台、省统筹区域平台及各类应用为总体框架,通过国家和省两级部署,支撑国家、省、市、县四级应用;省统筹区域平台由省级平台、以实体或虚拟方式建立的市级、县级平台,以及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组成;通过数据资源服务、应用支撑服务与应用门户等方式,统一提供接口服务与应用服务入口,统一向市、县各类业务应用赋能。我省自2014年开始启动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全省95个县(市、区)平台达到国家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已有24个,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二、关于区域教育管理平台和远程医疗体系

  近年来,我委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推进“互联网+医学教育”,加强远程医疗体系建设,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我委于2012年、2014年、2015年分别印发《关于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的意见》和《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一方面,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鼓励各地将优质面授项目逐步制作为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采取有效措施推广应用,方便医务人员线上学习;另一方面,推动各地开展包括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诊断等在内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根据各市报告统计结果,截止2023年底,全省已有1468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共体、医疗联盟等机制下,接受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上级医疗机构提供的远程医疗支持服务,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的98%以上;全省69家涉农县(市、区)人民医院均已开展远程医疗相关服务,其中44家(占63.8 %)接受县域外高级别医院提供的远程支持服务。

  三、关于强化数据安全,挖掘数据价值

  我委高度重视医疗数据安全。制订卫生健康系统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出境及个人隐私保护等纳入考评指标,自2019年开始每年对各设区市和委直单位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制订《江苏省健康医疗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探索建立和完善覆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设备安全的一体化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印发《关于落实卫生健康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健康行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工作,积极化解数据安全风险。

  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发挥数据在卫生健康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已归集全省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影像检查服务等大量数据,形成有效的卫生健康数据资产以及一批示范性强、标识度高的数据驱动应用场景。例如,在如医疗服务数字化监管方面,已实现以数据应用为主导的等级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核心业务的常态化监测分析,对参加国考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数据逐月进行常态化质控,实现对医疗废弃物收集、入库、出库的全过程监管和实时预警等。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持续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数字化水平,不断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为城乡居民就近就便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4/8/16/art_59524_11326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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