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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发布5批次不合格食品

时间:2024-11-18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13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据介绍,近期,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84批次,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文昌昌洒林少怡蔬菜摊(地址:文昌市昌洒镇农贸市场蔬菜摊12-13号摊位)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24-08-05),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文昌昌洒欣琪娇家禽零售摊(地址:文昌市昌洒镇农资市场46号)销售的鸡肉(生产日期/批号:2024-08-05),其中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文昌文城春婴蔬菜摊(地址:文昌市文城镇第二市场内)销售的绿壳鸡蛋(生产日期/批号:2024-09-26),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文昌龙楼金玉海白摊(地址:文昌市龙楼镇农贸市场内水产品摊位01号)销售的麻螺(生产日期/批号:2024-10-15),其中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文昌清澜史强肉摊(地址:文昌市清澜圩集贸市场)销售的猪肉(生产日期/批号:2024-10-17),其中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开展核查处置。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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