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为做好此项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在我省卫生计生行业内医疗、公共卫生、保健、计生、科研、教学及中医等领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推荐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即为1961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推荐候选人名额各2名;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推荐候选人名额1名;省卫生计生委推荐候选人名额8名(含省属公共卫生和计生工作候选人);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推荐候选人名额6名。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 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研究员、教授、主任医师或同等职称,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
(二)其他条件
1. 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参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奖励项目,并为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两名主要完成者,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者;获奖等级略低者,需多次获奖。
(2)近几年在医药卫生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得到省内外公认,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3) 在科技成果的推广、开发中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4)长期在医疗卫生、计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或在妇幼保健领域成绩突出并得到国内同行公认者。
(5)在卫生计生事业管理工作中,能根据国家、我省卫生计生改革政策,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经实践检验,能够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者。
(6)在教学方法、教材编写、高级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卓著,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者;获得国家教育部教学成果奖者;获奖等级略低但多次获奖者;教书育人模范。
2. 地市级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参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成果突出,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获奖等级略低者,需多次获奖。
(2)近几年在医药卫生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公认,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3) 在科技成果的推广、开发中成绩较为突出,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4)长期在医疗卫生、计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或在妇幼保健领域成绩突出并得到省内同行公认者。
(5)在卫生计生事业管理工作中,能根据国家、我省卫生计生改革政策,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经实践检验,能够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者。
(6)在教学方法、教材编写、高级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卓著,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者;获得国家教育部教学成果奖者;获奖等级略低但多次获奖者;教书育人模范。
四、推荐程序
(一)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初选后推荐至省卫生计生委。
(二)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的直属单位分别经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初选后报省卫生计生委。
(三)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推荐。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推荐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
(二)推荐对象应当选拔长期在医疗卫生、计生第一线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优秀人才。在候选人的推选上,应注重向公共卫生人才倾斜。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初选工作,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得票数进行排序。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应在本单位和主管单位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特别是对候选人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必须依据充分,如实评价。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六、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 主管部门推荐文件一式2份,内容包括初选组织程序、候选人得票排序、候选人公示情况、初选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由省卫生计生委印制的《福建省卫生计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见附表1)、《福建省卫生计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见附表2)各一式5份;
3.推荐对象有关材料,包括候选人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等,每人不超过10篇,并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国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做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以及在国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表中体现推荐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材料复印件。
(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
(三) 报送材料地点: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联系人:尤君毅、陈苗苗、叶丽君;联系电话:0591-87855651、87829593。
附件: 1.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2.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3.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申报学科目录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rsxx/jlbz/201610/t20161014_23756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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